发布时间:2020年7月15日来源: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描述 | 操作 |
---|---|---|---|
材料一 | 信用修复承诺书 |
每条行政处罚申请修复时均须单独出具
《信用修复承诺书》 |
《信用修复承诺书》 (20200801修订版)下载 |
材料二 | 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
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 —— |
材料三 |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主要包括缴交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说明 | —— |
材料四 |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 —— | 模板下载 |
材料五 | 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 可参加由“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或全国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培训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并取得培训证明。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详见“常见问答-八” | |
材料六 | 信用报告 | 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如何准备信用报告详见“常见问答-九” |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5日来源: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精神,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信用修复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信用修复实行三级审核,市级信用主管部门初审、省级信用主管部门复审、国家信用主管部门终审。
二、信用修复适用范围
信用修复指南适用于一般行政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并且超过最短公示期。
三、“信用中国”网站上的行政处罚信息类型
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失信主体完成提交材料,最短公示期限届满时,经网站主办单位核实后,由网站撤下公示。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均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四、信用修复流程
(一)涉及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流程
失信主体在履行完法定义务并满足最短公示期3个月的前提下,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上传以下资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承诺书模板);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说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信用修复申请办理工作在线进行,路径为:打开“信用中国”网站,搜索并查询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息,找到拟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右侧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按扭,提交相关资料并保存(注意“修复方式”选择“通过信用主管部门”)暨完成修复申请工作。超过最长公示期的行政处罚,可直接提交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失信主体履行完法定义务并满足最短公示期6个月的前提下,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上传以下资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承诺书模板);
2、失信主体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说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可参加“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并取得培训证明;
5、失信主体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参照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办理。
信用修复网站:“信用中国”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