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
近日,锡林郭勒盟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措施》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了全盟老年人享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一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措施》中进一步细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各个渠道的具体任务,优化以旗县级兜底保障机构为中心、乡镇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牧区养老园区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体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十四五”期间,兜底保障机构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5%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到60%以上。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逐步达到50%以上。建立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制度,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全盟每个街道(中心镇)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5%。
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措施》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及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软硬件产品,提高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等工作任务,推动我盟建立精准服务主动相应机制。
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措施》提出了通过完善盟、旗县两级分担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扶持力度等措施,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发展规模相一致的老龄事业投入增长机制。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请进行滑动验证
x